索 引 号: | 113717000044782048/2021-1950 | 分 类: | 通知公告 |
发布机构: | 菏泽市统计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1 年 06 月 24 日 |
标 题: | 关于做好“七一”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| 发布日期: | 2021 年 06 月 24 日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内容概述: | 关于做好“七一”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|
- 索 引 号:113717000044782048/2021-1950
- 分 类:通知公告
- 发布机构:菏泽市统计局
- 标 题:关于做好“七一”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
- 成文日期:2021 年 06 月 24 日
- 发布日期:2021 年 06 月 24 日
- 内容概述:关于做好“七一”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“七一”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科室、所属单位: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根据两办要求,就做好“七一”前后有关工作,通知如下:
(一)扎实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。认真组织中央有关庆祝活动的收听收看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。
(二)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。严格个人防护,科学佩口罩,注意个人卫生,保持社交距离,做好日常防护。
(三)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对各办公室、机房、资料室的用电、防火、防盗等进行无死角检查,对统计网络安全设备路由器、防火墙、交换机等全面进行巡检,排查安全隐患。
(四)强化工作值班值守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做好值班记录,严禁擅离职守。遇重大突发事件,立即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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